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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冠軍 |
競賽期間 經電子下單
![]() 達10萬美元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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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獲利金額每月排序
最高前三名分別頒發商品禮券
第一名 10萬元商品禮券
第二名 8萬元商品禮券
第三名 5萬元商品禮券
_月冠軍競賽 僅於2022年1月、2月及3月頒發商品禮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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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冠軍 |
競賽期間 經
電子下單
![]() 達100萬美元以上
![]() 加總需達5,000美元以上
*且該三個月之任一月 交易量需達10萬美元以上獲利達1,500美元以上_
依獲利金額排序
最高前五名分別頒發商品禮券
第一名 20萬元商品禮券
第二名 15萬元商品禮券
第三名 12萬元商品禮券 第四名 8萬元商品禮券 第五名 5萬元商品禮券 |
A:美股交易時間夏令為台灣時間21:30-04:00,冬令為台灣時間22:30-05:00,夏令時間為3月第二個星期日 ~ 11月第一個星期日,其餘則為冬令時間。
A:未曾於兆豐證券開立複委託帳戶者,皆屬新客戶。已持有兆豐證券複委託帳戶者,或曾於兆豐證券開立複委託帳戶且已銷戶者,皆屬舊客戶。
A:於活動期間(2021.12.01後)新開立兆豐證券複委託帳戶者,名下之複委託帳戶,皆可取得競賽資格。
A:已有兆豐證券複委託帳戶者,於2021.01.01後,名下之複委託帳戶皆未曾交易過美股電子單買進,交易一筆美股即可取得競賽資格。
A:有。2021.01.01後未曾交易過美股電子單買進之客戶,交易一筆美股即可取得競賽資格。
A:有。2021.01.01後未曾交易過美股電子單買進之客戶,交易一筆美股即可取得競賽資格。
A:有。2021.01.01後未曾交易過美股電子單買進之客戶,交易一筆美股即可取得競賽資格。
A:符合資格者,名下所有複委託帳戶皆可參賽,惟競賽成績是依帳戶個別計算,即兩個以上複委託帳戶者,不合併計算。
A:取得競賽資格後,美股電子單交易即可全部列入計算。
A:不列入。本次交易競賽僅認列美股電子單交易始符合競賽資格。
A:獲利(扣除手續費) : 淨賣總金額-淨買總金額-(淨賣總金額+淨買總金額)*0.5%,手續費率以單邊0.5%計算。僅計算競賽期間買進賣出之電子單,賣出競賽期間以前之庫存,損益皆不列入計算。
A:係指於競賽期間,美股電子單交易量達10萬美元以上,獲利需達1,500美元以上。月冠軍競賽僅於2022年1月、2月及3月頒發獎項,即4月及5月不頒發月冠軍獎項。
A:係指於2022.01.01~05.31競賽期間(5個月),美股電子單交易量達100萬美元以上,取任三個月之獲利金額加總需達5,000美元以上,且該三個月之任一月美股電子 交易量需達10萬美元以上,獲利達1,500美元以上。如僅有兩個月符合門檻,但交易量達100萬美元以上,仍不符合總冠軍之資格。
A:美股當沖交易手續費率仍以優惠費率計算,不影響本競賽計績;競賽交易成績最終皆以本競賽所定制之獲利方式計算,不影響總損益。詳細計算方式請參閱Q11,本活動手續費率以單邊0.5%計算。
A:競賽獎項將於活動結束後統一發放。若獎項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20,000元整,得獎者需另繳納10%稅額,並提供相關證明與文件資料後,由兆豐證券直接發放予客戶。